http://china.caixin.com/2013-04-27/100521922.html
来源:财新网
摘要: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百度公司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,判决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成立,要求360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,赔偿百度经济损失以及相关支出费用共计45万元,并在360首页连续15天刊载声明以消除对百度声誉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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